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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能否向内部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4 17:25:34 浏览量:
  

问:
  2005年12月,我和四位北京的朋友共同投资成立一家有限公司。最近,我想将我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的一位朋友,但四位北京的朋友以不能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为由不同意。请问,我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上海的朋友吗?

答: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将股权转让给上海的朋友,但应以至少三名北京朋友同意转让为前提条件,否则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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