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股权登记、托管?
答:股权登记是指公司将其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委托中交所履行,由中交所通过电子化股权簿记系统置备股东名册,记载并确认股东对股权的所有权及其相关权益的产生、变更、消失的法律行为。
股权托管是指中交所接受公司股东委托,通过电子化股权簿记系统为股东注册股权账户,对股东所持的在中交所办理股权登记公司股权进行集中登记管理的行为。
问:哪些股权可以办理登记托管?
答:(1)北京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
(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4)依法可办理登记托管的其他股权或相关权益。
问:登记托管产生的背景?
答: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工商登记事项实践中一般不能包括非发起人股、内部职工股、(定向)募集股,如果将非发起人股列入登记范围,势必影响股票的交易流通而违反了股份公司的本质。虽然公司可以自己来管理股东名册,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导致股东名册的公信力下降,可靠性令人置疑。类似的问题在实行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也同样存在。因此有必要引进第三方托管来克服这样的缺陷。目前,陕西、河南、青岛、厦门、天津、成都、上海等地都已经开展了股权登记托管。
问:什么样的股权转让行为是应当禁止的?
答: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问:购买了公司的股份,而公司不上市怎么办?
答:购买公司股权是一种投资行为,投资是有风险的,投资人在投资时,不能仅仅追求公司上市的预期,而应当对公司的情况、及宏观的经济形势等作更为客观、全面的估计或评价。投资人购买了公司的股份,并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力。无论公司是否上市,股东的身份不受影响,可以享有分红等股东权利,也可以依法转让股权。
问:非上市股份转让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答:非上市股权转让的价格是出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通过协议确定的。双方应当在信息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商定价格,如可用公司净资产、年均分红等数据作为参照对象,其中的交易风险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投资人应当注意避免价格过高的风险,投资人应特别警惕一些中介机构欺诈和误导投资人的行为,谨防上当受骗。
问:投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应当注意什么?
答:1、可以向出让人或代理中介机构了解公司情况,主要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情况、管理层及其他诉讼、质押等事项。
2、可至托管中心或登陆托管中心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公司是否已托管,公司是否正常经营等。也可以直接打电话或登陆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3、须与转让方协商的股权转让事宜,主要包括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手续办理、相关有效凭证等。
4、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委托代理交易手续,在托管中心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的相关事宜。
问:股东如何了解股份公司的情况?
答:对公司股东而言,要求公司出示财务报表等内部资料是其合法权利。对已托管的企业,股东可以持股权托管卡到托管中心查询由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还可以通过中心语音电话进行查询。对社会投资者而言,主要渠道是通过媒体、实地访问或登陆托管中心网站了解托管企业的基本情况。在进行股权交易之前,受让方可以要求出让方提供包括公司财务数据在内的详细信息。已托管企业对托管中心及其股东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包括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投资人可以通过公司股东在本中心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