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部分股权转让咨询?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0 19: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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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司为国有企业,三年前与两个个人合资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投资70万元为大股东.因经营需要,我司向合资公司借款100万元,至今未归还.现合资公司经营处于停顿状态.我司与另两个股东协商后,拟将在合资公司的股权全部对外转让,退出与个人的合作,另两个股东无异议.与准备受让方洽谈的条件是170万元价格.受让方同意此价格,但表示需要分期付款.作为国有企业的我们,有如下问题请教:
1、我司在合资公司的该部分股权是否需要进行挂牌交易。
2、受让方代合资公司承担对我司的债务与股权受让一体进行应如何操作。
3、如何规避受让方分期付款所带来的风险,我们需要采取哪些措施保证股权对外合法转让又规避相关风险?
4、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初步分析:
1、需要挂牌进入产权交易所交易。
2、可由公司提供设备、土地使用权等为受让方向您司清偿债务提供担保。
3、由受让方提供相关担保,或采取款项交公证处提存方式,规避风险。
4、注意受让方付款义务是否能够履行,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处理好。
以上意见,供参考。
梁学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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